更新时间: 2023-08-30
这个问题很现实,社会上也有此类现象发生,提出这样的问题很有针对性。但是有两个错误认识需要澄清一下。一是救护车不属于营运车辆,属于特种车辆。国家对特种车的运行使用都有明确具体规定,有限的收费是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杜绝市场化的措施,因此不要因为救护车收费就认为其是营运车辆。二是救护车是可以闯红灯的,但仅仅限于救人救助时,可以闯红灯,平时运行是不能够闯红灯的。需要说明的是,特种车诸如救火车、救护车、救灾等车辆,是国家、社会及公民遇到特殊情况而获得特殊救助时的社会帮扶举措。给特种车辆执行特殊任务时便利是社会的职责,也是公民的社会担当和必须履行的社会义务,在遇到特种车执行任务时,每个社会公民都要礼让或给予便利,每个社会组织都要给予必要的配合。但是现实中,行人、私家车都有不礼让的情况,“收钱救人就可以无视他人生命安全闯红灯”的质疑说明,不了解特种车的社会需要和特种职责,更不了解自己在社会特殊需要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,折射出个人权利和需要凌驾于社会需要的倾向,也说明对特种车履职的权利义务,公民在配合特种车履职时的权利和责任的误解,需要多宣传多沟通。人的性命高于一切,救护车救护过程中会有人力财力消耗适当上一篇:秦皇岛救护车*秦皇岛救护车出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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